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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作专业重选专业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01    浏览次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合作高校为德国富特旺根应用技术大学)学生重选专业规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150 号)》、《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重选专业实施细则(上理工【2020180 号)》、2016 9 1 日上海理工大学教务处发布的《中外合作专业学籍管理工作会议决议》以及《中德国际学院学生考试及学习规章》精神,结合上海理工大学与德国富特旺根应用技术大学项目现阶段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专业重选专业规定。具体如下:

     一、合作项目接受其他学院重选专业学生,接受条件为(绩点≥2.5,无不及格课程)

     二、 合作项目的学生参与上海理工大学全校范围内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系统内重选专业

    本规定自202191日起执行,具体解释权在学院重选专业领导小组。

     

     

     

     

     

           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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